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关于2023年南安市高中阶段
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资格的公示
根据《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泉教中〔2023〕2号)精神,按照考生申报、学校审核、市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审核等程序,我市已完成2023年南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,有李佳铭等487名考生具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录取资格。其中,2名按照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信息公示办法公示外,现将其他485名考生资格情况(具体名单见《南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花名册(2023年)》)予以公示。
公示日期:2023年6月2日-6月8日;公示电话:0595-86382612;来访来电时间:正常工作时间;接待科室: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(南安市溪美街道兴安巷45号)。
请有关学校将相关考生资格信息在校园公告栏上进行同步公示。
附件:南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花名册(2023年)
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6月2日
附件:南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花名册(2023年)